供應商守則

供應商守則
協成行(控股)有限公司致力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並積極與重視及依循可持續發展原則運作之供應商合作。協成行鼓勵旗下相關公司(“協成行集團”)參考本供應商守則的原則。在甄選供應商過程中,其中一個成功的關鍵因素在於其能否奉行本公司的供應商守則。如有抵觸,應參考招標規格及合同條款。

法律合規
供應商須遵守其營運所在地所適用的法律要求、環保準則及社會準則 。

管治
• 協成行鼓勵供應商制定公司治理和可持續採購政策,並設立適用的政策和行為守則以管理其供應商及營運 。
• 供應商應根據協成行的要求提供其可持續採購政策的副本。

道德操守
• 供應商應奉行最高水平的道德標準,並不應參與任何形式之貪污、 勾結、勒索、欺詐、賄賂、虛假聲明或偽造行為 。
• 供應商應遵守所有反賄賂、反腐敗及反競爭的相關法律和法規。

環境保護
• 供應商應識別其營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採取措施控制任何負面影響並向員工提供足夠的資源和定期培訓。
• 供應商應盡可能採用可持續材料。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生態認證機構發出的證書。

職業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應致力為所有僱員提供整潔、安全及健康的工作間。供應商應實施充足的相關措施、系統及培訓以盡量減少工傷 。

人權及平等機會
• 供應商應尊重員工的人權和結社自由。供應商的所有僱員不應因種族、膚色、國籍、宗教、性別、性取向、年齡、婚姻狀況、懷孕、殘疾、醫療狀況、政治聯繫、家庭責任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護的特徵而於招聘、報酬、和紀律上受到歧視 。
• 供應商應維持一個無性騷擾、心理或語言騷擾的工作間。

勞工常規
• 除通過認可學徒計劃僱用外供應商不得僱用任何未達到法定工作年齡的人士。
• 供應商不得採用任何種類的強迫勞工包括被囚禁人士、被威逼人士、抵債人、受不合理契約束縛人士或被偷運人士。
• 供應商須根據營運所在地的相關法例為僱員提供法定最低工資和福利。
• 供應商須確保,如適用其僱員每週的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法定工時。

機密信息與私隱
• 未經書面同意,供應商不得披露有關協成行集團業務的機密信息。 供應商應制定政策,以防止洩露機密信息。
• 供應商應妥善保管協成行集團的資產,並確保妥善使用資源。使用協成行集團資產和資源時應遵循有關程序和規則 。
• 供應商應保障員工及客戶的私隱,並遵守相關法律,例如在香港收集、處理、儲存或使用個人資料時,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知識產權
供應商應承認並尊重集團及其他擁有人有關其商標、版權、設計及專利的知識產權。

溝通和披露
• 協成行集團各業務單位應確保其供應商了解本政策,並於所有日常營運中實踐。
• 鼓勵供應商透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展示其相關承諾和表現,並把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元素融入公司的營運當中 。

監督和報告
• 供應商相關的風險因素已被納入協成行集團「 風險管理政策 」。
• 協成行內部審計部將每年進行風險和內部監控評估審查。評估結果將及時提交執行董事會。

審閱本供應商守則
執行董事會將會因應情況定期檢討本政策,確保本政策有效可行。

跳至工具列